政民互动
规划咨询说明

一、对下列咨询范围不予受理:

(一)违反宪法和法律法规规定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四)公开侮辱他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或者恶意攻击他人的;

(五)反映非行政管辖范围内问题的;

(六)不属于政务职能范畴的。


二、注意事项:

1、咨询内容要一事一件,提交信件成功后,工作人员会及时处理,请不要再重复提交;同时您将得到受理编号、查询码,请妥善保存,以备查询办理结果。

2、反映问题,要客观公正,具体详细,不要故弄玄乎,不能以个人好喜来歪曲事实; 看问题 要全面统一,不能片面地产生歧义。

3、您需承担因您的信件内容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4、反映有关情况应按规定格式填写,并留下真实方式,以便在受理过程中进一步了解情况,您的个人信息会受到保护;特别是要写明信件有关时间、地点、事实,力求简明扼要,字数一般不要超过1000字。

5、请您在信件中使用文明用语,对于含有不文明用语的信件,概不予受理。


局长信箱询说明

一、对下列咨询范围不予受理:

(一)违反宪法和法律法规规定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四)公开侮辱他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或者恶意攻击他人的;

(五)反映非行政管辖范围内问题的;

(六)不属于政务职能范畴的。


二、注意事项:

1、咨询内容要一事一件,提交信件成功后,工作人员会及时处理,请不要再重复提交;同时您将得到受理编号、查询码,请妥善保存,以备查询办理结果。

2、反映问题,要客观公正,具体详细,不要故弄玄乎,不能以个人好喜来歪曲事实; 看问题 要全面统一,不能片面地产生歧义。

3、您需承担因您的信件内容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4、反映有关情况应按规定格式填写,并留下真实方式,以便在受理过程中进一步了解情况,您的个人信息会受到保护;特别是要写明信件有关时间、地点、事实,力求简明扼要,字数一般不要超过1000字。

5、请您在信件中使用文明用语,对于含有不文明用语的信件,概不予受理。


申请信息公开说明

为了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更好地向公众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特编制了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信息公开范围及分类
信息公开范围及分类请参看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具体内容。

二、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
1、主动公开程序
1、信息形成或者变更时,由起草或拟稿单位提出公开属性建议; 2、报审签领导确定信息公开属性; 3、属主动公开内容按照规范整理信息内容; 4、经保密审查和文字审核后公开。

2、主动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主动公开方式
门户网站


(二)依申请公开
1、依申请公开受理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下列信息不予公开: 1、确定为国家秘密和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 2、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 3、依法受保护的个人隐私; 4、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事项。

2、依申请公开受理程序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以下情况予以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明确公开时间、公开场所、公开方式,或直接向申请人增。需延长公开期限的,应说明延长的理由; 2、属于不公开范围增的,说明理由; 3、属于公开范围且已经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指引告知申请人; 4、申请的信息不属于本单位掌握的,协助将申请转递相关受理机关,同时告知申请人转递情况和方式; 5、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6、申请公开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3、依申请公开申请方式
1、申请人可以采用信函、电报、传真、网络等方式提出公开申请,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申请时,可委托他人申请; 2、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