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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伴随、引领贵阳市建设和发展。从1950年代贵阳市建设主管部门的内设处室、1972年的直属单位,到1978年成立贵阳市规划勘测设计院,1981年10月建立贵阳市城市规划局,2010年8月改为www.det365,城乡规划在改革和创新中发展、在进一步优化工作职能中开创新局面。作为贵阳市人民政府主管城乡规划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研究草拟城乡规划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办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的组织编制、审查、修改及实施情况评估。组织控制性详规、重要地块修建性详规、城市设计、专项规划的编审、报批、修改及规划公示、展示;办理规划区范围各类建设项目选址,建设用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管理全市规划编制设计和测绘成果;承担贵阳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等。内设处室12个,人员编制47名。辖南明、云岩、花溪、乌当、白云、观山湖、高新区、经开区8个分局和规划监察支队、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测绘院、规划管...

机构职能 更多>>


1.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方针、政策,结合本市实际,研究拟订有关城乡规划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承办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近期规划的组织编制、审查、报批、修改及实施情况评估过程中的相关工作;组织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查、报批、修改及各类规划公示、公布等工作;参与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及各项专业规划的编制、审查、报批及修改工作。

3.负责规划区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竣工核实认可,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开矿采石、挖砂取土等改变地形地貌活动的规划审查、审批,核发相关规划许可证。

4.负责管理全市规划编制设计和测绘成果,加强对规划编制设计和测绘单位的监督,依法查处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行为。

5.负责全市历史风貌保护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优秀历史建筑和市级以上历史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的规划管理工作。

6.负责有关规划法制建设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信访应访工作。

7.负责全市城市规划展示、城市规划信息系统的规划、组织与管理工作。

8.指导、协调和监督所属分局及各县(市)的规划管理工作。

9.承担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0.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