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det3652017年度市级部门预算 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日期:2017-03-30 14:41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方针、政策,结合本市实际,研究拟订有关城乡规划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承办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近期规划的组织编制、审查、报批、修改及实施情况评估过程中的相关工作;组织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查、报批、修改及各类规划公示、公布等工作;参与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及各项专业规划的编制、审查、报批及修改工作。

3.负责规划区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竣工核实认可,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开矿采石、挖砂取土等改变地形地貌活动的规划审查、审批,核发相关规划许可证。

4.负责管理全市规划编制设计和测绘成果,加强对规划编制设计和测绘单位的监督,依法查处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行为。

5.负责全市历史风貌保护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优秀历史建筑和市级以上历史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的规划管理工作。

6.负责有关规划法制建设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信访应访工作。

7.负责全市城市规划展示、城市规划信息系统的规划、组织与管理工作。

8.指导、协调和监督所属分局及各县(市)的规划管理工作。

9.承担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0.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局系统部门预算单位构成1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事业单位8个,全额事业单位1个,差额事业单位1个,分别为www.det365、贵阳市规划监察支队、www.det365云岩分局、www.det365南明分局、www.det365乌当分局、www.det365花溪分局、www.det365白云分局、www.det365观山湖分局、www.det365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贵阳市城乡规划展览馆、贵阳市地理信息大数据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局系统人员编制数151人。其中:局机关行政人员37人,参公事业单位人员89人,全额事业单位人员13人,差额事业单位人员12人。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规划局2017年全系统部门预算总金额954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65.04万元(2120101科目开支1876.96万元用于参公单位,2120103科目开支107.62万元用于差额事业单位,2120199科目开支146.04万元用于全额事业单位,2210201科目开支134.42万元住房公积金开支)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改革性津补贴、住房公积金、社保单位承担部分等及日常办公开支。项目支出7281.66万元,主要用于规划规章政策编制、重要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对规划区范围内建设活动的监控巡查工作经费等。

(二)部门预算中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中项目主要有:贵阳市1:2000地形图动态更新测绘专项经费104万元、规划大数据中心建设500万元、贵阳市城乡块数据中心600万元、www.det365规划第三方技术服务250.4万元,贵阳市规划区新增骨干路网1:500地形图测绘140万元、贵阳市综合交通规划(2017-2030年)100万元、区县县域乡村建设规划200万元、贵阳市规划展览馆(二期)优化提升工程项目1400万元等项目,为指导贵阳市的城市建设了重要依据。

(三)部门预算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9.84万元。比2016年减少12.78万元,下降36.49%。

1.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5.02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10万元,减少的原因是下属单位地理信息大数据中心2017年无财政预算。

2.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4.82万元,比2016年预算少2.78万元,减少的原因是因为车改费用调整。

3.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均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手续费安排60万元,开支科目为2121399,该资金来源为完成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0.5%收取的手续费,主要用于弥补本单位规划工作经费的不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7年局机关本级及10家二级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14.89万元,比2016年预算264.84万元多50.05万元,增加原因是2016年车改,2016年年初预算没有具体标准就没有核算,2017年将车补和车改后社会购买服务费用按相关标准详细核算。

2.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992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本机关及其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0辆,全部为公务用车。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7年本系统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预算资金为7281.66万元。

5.本系统2016年财政结余结转资金836.01万元,其中:局机关规划项目结余结转204.44万元(包含基金结余53.18万元),规划管理信息中心规划建设管理暨政府辅助决策支持项目结余83.08万元,规划监察支队工作经费结余10.35万元,规划展览馆运行经费、投影灯泡更换、物管费三个项目结余232.26万元。区拨各单位工作经费结转305.88万元。2017年预计全部开支。

三、名词解释

1.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城乡社区支出 (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规划局机关及下属二级事业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 城乡社区支出(类)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规划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规划管理工作、行政诉讼复议、立法建设、法制宣传、监控巡查、批后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 城乡社区支出(类)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 (项):指规划局下属二级事业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

5.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规划局用于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城市设计景观规划、村庄及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和测绘等的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 战略规划与实施(项):指规划局开展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编制的项目支出。

7. 城乡社区支出(类)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规划局下属二级事业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规划局规划项目编制的专项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款) 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指规划局用于规划管理各项工作的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

《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2017年3月9日

  

(人:来恒 电话:85875724)